智学网从江苏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2024江苏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公告》得知,2024江苏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报名日期及对象已公布,2月14-28日进行报名,具体详细情况如下:
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告,2024年我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步骤有所调整。考试报名职员在2024年2月14-28日完成在线报名后,提交有关材料到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地址完成报名条件的确认工作。确认后方可在网上进行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3月1日。
考核对象
(一)考核对象
1.符合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拟于2024年度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职员;
2.2024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职员中的先评后考对象。
(二)免考对象
1.经单位主管部门安排,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且援助时间在一年以上,拟于2024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的职员;
2.从省外、系统外调入,确认我省相同级别和相同专业高级资格的职员;
3.已确定为援外医疗队(含援姥爷共卫生项目)预备队员且2024年实行援外任务、正在援外或完成援外任务回国后未满一年的,拟于2024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的职员。
(三)先评后考对象
1.考核之日因公出国职员;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从省外或系统外引进、军队转业与机关流动的职员;
3.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但援助时间少于一年,拟于2024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的职员。
考试报名
(一)报名需要
1.报名:考试报名职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并下载打印《江苏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在线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14-28日。今年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统一使用在线缴费方法,考试报名职员在在线报名的同时须完成在线缴费。
2.考试报名职员在线缴费完成后至3月1日,提交有关材料到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地址完成报名条件的确认工作。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确认报名条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现资格的聘书或聘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考试报名有执业资格需要的专业的职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申报社区卫生专业资格的职员,所在单位须提供其工作单位的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职员提交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建议并加盖印章。
3.各市审核报名职员考试报名资格的截止时间为3月12日,全省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20日。各市编排考场截止时间为3月24日。资格审核通过后考试报名职员可于4月12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准考证打印。
(二)有关政策需要
1.凡考试报名医、药、护、技等专业的职员,均应受聘在医疗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或公共卫生机构从事本专业职位的工作。考试报名社区卫生资格的职员,应受聘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二级医院(由乡镇卫生院升格并参与拓展“六位一体”服务的)等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部(所)、医务室,学校、农垦与社会资本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实行。
2.考试报名专业须与申报评审专业一致,另选专业按规定专业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有执业资格需要专业的职员,所考试报名的专业须与本人执业类别相一致。凡与申报评审专业或执业类别不同的考核专业成绩,一律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成绩依据。
考试报名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须含全科医学;考试报名全科医学(中医类)的,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须含中医全科;考试报名中西医结合有关专业的,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须为中西医结合。
3.考试报名有执业医师资格需要的专业,应提供医学类(不含基础医学类)专业毕业学历(学位)。考试报名临床医学检验类专业,后学历可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学历。
考试报名有执业护士资格需要的专业,应提供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学历(学位)。对2008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实行之前入学,参加后学历教育获得临床医学类毕业专业的学历可作为考试报名护理高级资格的依据。
考试报名药学(中药学)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职员,应提供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学历(以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考试报名医技类专业的职员,应提供医技类或医学类专业学历(学位)。
晋升卫生管理专业高级资格的职员,应提供卫生管理或卫生类专业学历(学位),并从事卫生管理工作。转评考试报名卫生管理专业高级资格的职员,还须具备卫生(医、药、护、技)专业资格。
4.2001年全国实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以来,未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而由地方评审获得中级资格的,或虽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但由当地确定区域考试合格标准获得中级资格的职员,均须先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与现从事专业相一致的中级资格,方可报名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5.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的学历(学位)应是教育部门认同的学历(学位),部队转业职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请各市、省直各单位准时按公告需要认真组织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如有问题,请准时与省卫生计生委人才服务中心(025-83620823,83620833)联系。
附件:江苏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设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