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职员,可申报评审卫生专业副高级职
称资格: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符合成人办发200625号文件需要的任职年限;
参加四川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且成绩在三周年有效期内;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达到四川统一需要;
任现职以来,在最低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论文及科研符合成卫职改办20241号文件需要,论文或交流文章均为第一作者,同一期刊同一期上刊用两篇以上论文,只认定一篇;
按期服务基层及进修学习符合《四川卫生厅关于印发卫生专业技术职员晋升高级职称前按期服务基层和进修学习的规定的公告》需要;
继续医学教育符合《四川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方法》需要。
2. 符合下列四川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
符合《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规定的。
获得中级技术资格,担任主治医师职务3年以上,在任期内获得以下荣誉之一的: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医学中专毕业,符合下列条件之1、
①获得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9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
②获得中级技术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9年,并在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艰苦边远区域”、“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3年以上,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
③获得中级技术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9年,并在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艰苦边远区域”、“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5年以上。调离这种单位或区域后,不可以再享受本公告规定有关倾斜与特殊政策。
4.申报卫生专业正高级职称职员按《四川卫生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告》需要进行申报。
5. 申报中医药专业正高级职称职员按《四川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告》(川中医药办发求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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