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学网从中国卫生人才网发布的《2024年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名要求/a>》得知,2024年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报名要求已公布,报名日期为7月11日-7月29日,具体详细情况如下: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申报副主任或主任医师资格者,须拥有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申报副主任或主任护师资格者,须拥有执业护士资格。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历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申报。
1.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
2.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
3.遭到行政处分处分期内;
4.申报年度内发生紧急有违医德、学术道德等行为;
5.在满足年限需要的任职年限内考核不合格者。
(三)优先晋升及免试条件。
1.对援藏、援疆、援青、援非、扶贫等需要参加考试的申报职员,援派时间超越1年者,自援派之日起3年内免试。援藏、援疆、援青等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1年申报高中一年级级职称。
2.因疫情缘由,今年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免考。
3.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3年有效。
(四)申报正高级资格除拥有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拥有下列条件。
1.学历、任职资格及年限需要。须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受聘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申报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须完成规定的工作数目需要(详见附表6)。
2.论文需要。申报研究员资格须至少提交1篇任期内在专业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出现并列第一作者或并列通讯作者时,此文章仅供并列作者中排名第一者用,下同)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者,论文可作为代表作提供,对篇数不作硬性需要。
3.病案需要。申报主任医师资格者:
(1)须提供本人在任期内5份有代表性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
(2)须另行提交本人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治、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5份病案(在线申报时,需按每年度10份提交任职近5年共计50份病案号,申报系统将随机抽取5份,须按此病案号提交相应PDF格式的电子版病案)。不能与上述自行提供的5份病案重复。申报材料一旦提交,病案号将不可以更改,以下需提供病案号时,操作类同。
(3)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职员职称规范改革的指导建议》(人社部发〔2024〕51号)需要,突出实践能力营业额导向,将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水平安全、资源借助、病人管理四个维度,借助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困难程度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成本等指标进行临床工作评价。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者,操作类同。(评价指标详见附件7)
4.护理案例报告。申报主任护师资格者,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反映实质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护理案例报告3份,并附引用的有关原始资料扫描件。
5.代表作。须在代表作列表(附件1)中选择并提供本人在任期内1—5个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代表作。
6.因疫情缘由,今年未举行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此次对正高级职称申报人考试成绩不作需要。
(五)申报副高级资格除拥有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拥有下列条件。
1.学历、任职资格及年限需要。
(1)申报副主任医师,须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受聘担任主治医师职务满5年。须完成规定的工作数目需要(详见附表6)。
(2)申报副主任药(护、技)师,须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受聘担任主管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受聘担任主管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须完成规定的工作数目需要(详见附表6)。
(3)申报副研究员资格,须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受聘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满5年;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受聘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满4年;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受聘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满2年。
2.论文需要。申报副研究员资格者须至少提交1篇任期内在专业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者,论文可作为代表作提供,对篇数不作硬性需要。
3.病案需要。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者,须提供本人在任期内5份有代表性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系统将另外抽取5份申报人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治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病案(具体操作同上)。
4.护理案例报告。申报副主任护师资格者,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反映实质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护理案例报告3份,并附引用的有关原始资料扫描件。
5.代表作。须在代表作列表(附件1)中选择并提供本人在任期内1—5个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代表作。
6.除符合免试条件的职员外,其他开考专业的申报人须具有效期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成绩。
(六)申报中级资格除拥有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拥有下列条件。
1.学历、任职资格及年限需要。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受聘担任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满7年;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受聘担任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满6年;
(3)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受聘担任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满4年;
(4)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受聘担任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满2年;
(5)获得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并实习期满,可直接申报。
(6)研究系列申报者,除满足上述年限需要外,须拥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论文需要。申报助理研究员资格者须提交1篇任期内在专业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或2篇署名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
3.代表作。须在代表作列表(附件1)中选择并提供本人在任期内1—5个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代表作。
(七)除拥有基本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破格晋升。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创造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中华医学科技奖、中华人口奖、中华预防医掌握科技奖二等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3.符合国家相关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入选者。
(八)有关申报条件的其他需要。
1.学历需要。
(1)凡在海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2)大学普通班毕业职员,可根据本科学历进行申报。
(3)党校学历只可申报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资格。
2.论文需要。
(1)提交的论文须发表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具备ISSN/CN编号的专业期刊(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论文需要作者名字应与有效证件维持一致,应反映本人任职期间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并与所申报资格专业密切有关。
(2)依据国家关于学术论文的概念研究系列参评论文,格式要点需要齐全,应包含题目、作者、关键字、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等。
(3)提交论文扫描件须包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的全文。电子期刊网站收录的论文,须提供科研部门或是检索机构出具网站收录证明,内容包含期刊名字、刊号、纸质版发表时间、卷数、ISSN号、论文名字、作者等信息。
(4)申请学历或学位的论文不能参评。后续学历或学位在职学习期间发表的论文可以参评;脱产学习期间发表的论文不可参评。博士后申报副高级资格,参评论文以博士毕业作为起点。
(5)论文发表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除英文外的其他外文论文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所有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公告、录用证明不可以作为送审论文或送审论文的依据。
(6)为加大学术诚信建设,将对申报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参评论文进行重复率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要紧评审依据,参评论文一旦提交后不允许更换。
3.病案、专题报告、护理案例报告需要。
(1)因单位没设立申报职员所从事专业的专科病房,或因长期在门诊工作而没办法提供病案的申报职员,须提交反映实质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5份,附引用的有关原始资料扫描件。
(2)在任职期内因工作缘由有部分时间不管理病房,没办法根据年度提供病案的(须单位出具状况说明并加盖公章),从可提供病案年份中随机抽取5份病案,不再额外提供专题报告。
(3)提交的病案、专题报告、护理案例报告、代表作等有关材料,不能有涉密内容,原则上应隐掉首页及其内容中关于患者名字、身份证号、联系方法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材料日期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
4.科研材料需要。申报研究系列资格者,可填写《任职期间科研状况》,并附承担课题、项目的立项审批表、结题报告、成就转化报告等有关材料扫描件,材料日期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
5.转系列需要。
(1)申报人须在现专业职位任职2年以上,且任职年限需要延长1年。
(2)非准入类专业转系列申报准入类专业者,须聘任在现职位2年以上,且只可平转,并提供相应中级资格证书。
(3)已经获得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者不能转系列申报。
6.国外引进人才、原公务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需要。
参照国人部发〔2005〕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外引进人才申报者,应在归国当年或次年申报资格。原公务员身份职员是指因工作需要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再根据公务员管理的职员。上述两类职员可比照相同种类专业技术职员,依据本人实质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7.其他中央各部门和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不拥有卫生专业高级评委会的,可根据程序进行委托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