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报名职员须符合学历、资历、专业等基本条件和职位设置条件。“省卫高”基本条件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基卫高”基本条件见《关于进一步改革健全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推行建议》。职位设置条件依据考试报名职员申报单位类别分为以下两类。
1.事业单位考试报名职员(已纳入事业单位职位设置管理职员):
单位已完成职位设置管理工作;
单位有相应职位(专业)的评审职数;
所在单位签署赞同考试报名建议并签章。
2.非事业单位考试报名职员:
拥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改制成国有企业的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职员由所在单位签署赞同考试报名建议并签章;
被事业单位聘用,但未纳入该单位职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职员,由其进行人事代理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所在单位签署赞同考试报名建议并签章(须附被聘用事业单位出具的未纳入该单位职位设置管理的证明,个人与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人寧代理合同);
民办医疗机构非公组织职员、国有企业临时聘用职员.个体大夫和社会流动职员等由其进行人事代理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签署赞同拫考建议并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