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与公务员管理处,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福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工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考试报名对象
(一)符合原省卫生厅、原省人事厅《关于福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推行建议(试行)》(闽卫人[2006]198号)文件规定的晋升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条件的职员。
(二)符合《福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职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推行方法(试行)的公告》 文件规定的晋升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条件的职员。
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条件之一的职员,经单位审核赞同后,可报名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3、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报。考生须在2025年9月23-十月7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个人相片需要根据需要上传)。在线报名申报中“考区”须填写“福建”,“考试知识点”填写为单位所在的设区市,省直和中直在榕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与正在援助新疆、宁夏、西藏区域且在受援地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知识点”须填写“省属”。
点击进入>>2025年度福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在线报名系统
(三)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2025年11月14-19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准考证打印。
4、考试内容
(一)考试专业。考试专业为114个,具体内容见《福建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大全》(附件1)。
(二)考试形式。考试使用人机对话形式,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5、材料需要
考生按规定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2025年度福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须在表格“审察建议”的相应地方盖章);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所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正、副主任医师(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及正、副主任护师的职员需要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或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6、组织推行
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一同组织推行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省卫生计生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承担。
7、有关问题说明
(一)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卫生执业从业准入规范,不能跨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因工作调动或职位变动转换卫生专业技术职位的职员,跨一级申报专业需同级转考的,参照《福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分级大全》(附件2),同级转评的其他条件按有关规定实行。
(二)考试报名“卫生管理”专业的职员学历须为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或管理专业毕业。具备医学专业学习背景,在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从事医学基础研究的职员可考试报名相应技术类专业。
(三)依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援外医疗队职员资待遇、职位聘用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情的公告》规定,受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派遣正在援外,并拟申报202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职务的职员,于考试报名前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赞同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后可免于考试。
(四)依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闽人发[2002]154号)精神,正在援助新疆、宁夏、西藏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员参加考试的,可在原成绩基础上加5分。
(五)依据《福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职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推行方法(试行)的公告》精神,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申报评审对象参加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的,其成绩在原成绩基础上加5分。
(六)本次考试申报职员任职资格年限和呈报工作营业额等材料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2月31日。
(七)本次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为3年。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职员,方可提交202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八)考试地址与具体场次安排详见准考证公告。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