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5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日期1月15日至2月4日,各市审核报名职员考试报名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月28日,全省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15日。资格审核通过后考试报名职员可于4月1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准考证打印。
(一)报名需要
1.报名:考试报名职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并下载打印《江苏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在线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至2月4日。
2.考试报名职员于2月5近日,提交有关材料到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地址完成报名条件的确认工作。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确认报名条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现资格的聘书或聘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考试报名有执业资格需要的专业的职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申报社区卫生专业资格的职员,所在单位须提供其工作单位的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职员提交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建议并加盖印章。
各市审核报名职员考试报名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月28日,全省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15日。资格审核通过后考试报名职员可于4月1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准考证打印。
(二)有关政策需要
1.凡考试报名医、药、护、技等专业的职员,均应受聘在医疗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或公共卫生机构从事本专业职位的工作。考试报名社区卫生资格的职员,应受聘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二级医院(由乡镇卫生院升格并参与拓展“六位一体”服务的)等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部(所)、医务室,学校、农垦与社会资本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实行。
2.考试报名专业须与申报评审专业一致,另选专业按规定专业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有执业资格需要专业的职员,所考试报名的专业须与本人执业类别相一致。凡与申报评审专业或执业类别不同的考核专业成绩,一律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成绩依据。
考试报名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须为全科医学;考试报名全科医学(中医类)的,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须为中医全科;考试报名中西医结合有关专业的,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须为中西医结合。
3.考试报名有执业医师资格需要的专业,应提供医学类(不含基础医学类)专业毕业学历(学位)。初始学历为临床医学检验学、临床医学等专业,后学历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的,可作为考试报名临床医学检验类专业的学历依据。
考试报名有执业护士资格需要的专业,应提供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学历(学位)。对2025年5月12日《中国护士条例》实行之前入学,参加后学历教育获得临床医学类毕业专业的学历可作为考试报名护理高级资格的依据。
考试报名药学类专业的职员,原则上应提供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学历(学位),如初始学历为药学或中药学,后学历为药学类(药理学、药物制剂、中药制剂、应用药学、药物剖析、药物化学等)的,可作为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考试报名医技类专业的职员,应提供医技类“相近专业”毕业学历(学位),对于2025年之后入学的在职教育获得的学历,需要提供“相应专业”的学历。
晋升卫生管理专业高级资格的职员,应提供卫生管理类“相近专业”毕业学历,并从事卫生管理工作。转评考试报名卫生管理专业高级资格的职员,需要具备卫生(医、药、护、技)专业资格,且获得卫生管理类专业或卫生类专业学历(学位),并从事卫生管理工作。
4.2025年全国实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以来,未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而由地方评审获得中级资格的,或虽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但由当地确定区域考试合格标准获得中级资格的职员,均须先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与现从事专业相一致的中级资格,方可报名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5.军队院校、国(境)外院校、成人教育学历(学位)应是教育部门认同的学历(学位),军队院校学历的职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请各市、省直各单位准时按公告需要认真组织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如有问题,请准时与省卫生计生委人才服务中心(025-83620823,83620833)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