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学网从辽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5年辽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工作公告已公布,具体详细情况如下:
各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省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2025年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考试报名条件
(一)考试报名条件
依据《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职员职称规范改革推行建议》(辽人社发〔2025〕26号),凡符合《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告》(辽卫办发〔2025〕48号)规定的申报条件,拟申报2025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职员(符合免试政策的职员除外)均需参加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试合格职员方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的评审。
(二)免考政策
1.由政府选派的参加援外医疗队和援疆、援藏的专业技术职员(援助期限1年以上),在支援期间,如不拥有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条件,可申请免考。
2.在乡镇卫生机构工作满30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报评年度末)申报职员免考。
3.申报民族医(蒙医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的职员免考。
4.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员免考。已享受该政策但未通过评审的,不再享受免考政策。
2、考试内容及专业设置
(一)考试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应知应会的本专业及有关专业常识、国内外进步近况和趋势与容易见到病、复杂疑难病例剖析等。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二)考试及评审专业设置
1.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专业和级别需要与申请评审专业和级别相一致。考试报名专业有医师执业资格需要的,本人医师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须与所考试报名的专业相一致;考试报名护理专业,须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凡考试报名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不符或与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不同的,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评审的依据。《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与评审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2.申报评审中医各专业的职员除按现有些对应专业或相近专业考试报名外,其他无对应或相近专业的一律考试报名“中医内科”专业。
3.自2025年开始,申报评审中西医结合各专业的职员除按现有些对应专业或相近专业考试报名外,其他无对应或相近专业的根据中医所设置的对应专业考试报名。
(三)试题
专业常识试题为单选题和多选题,专业实践能力试题为案例剖析题,题型以实质试题为准。参加考试的职员须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www.21wecan.com)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训练版进行模拟训练。
3、考试成绩有效期
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成绩有效期3年。对于多次参加考试的职员,使用近3年合格的考试成绩中高成绩作为评审考试成绩。
4、考试报名方法及考试报名程序
(一)考试报名方法
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市负责组织推行。
(二)考试报名程序
1.在线报名。请考生于4月27日-5月23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线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辽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作为后期评审的数据依据,请考生务必逐项规范、认真填写。《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建议并加盖公章。
2.现场确认。已完成在线报名的考生请于4月28日-5月26日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持《报名表》及有关报名材料到各市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舍弃考试报名,不再安排补报。
3.网上资格审核。请各市于5月28日之前对辖区内考试报名职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4.网上准考证打印。考生可于6月30日-7月6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准考证打印。
(三)考试报名职员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1.《报名表》(1份),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察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现有专业技术职位受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临床、中医、口腔类别的主治医师考试报名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有下列状况的,考生还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1)获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职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考试报名有执业资格需要专业的职员,需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不可以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用人单位提交相应状况说明。
现场确认后,考试报名职员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技术职位受聘材料、学历认证报告、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其他材料由资格审核部门统一留存。
5、考试时间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为2025年7月5日-6日。考试使用人机对话的考试方法,设置1个考试考哪几科,考试时长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场设置
考场分设在14个市。承担考试任务的机考机构需要是经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认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机构,系统管理员需要经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并考核合格。请各考试知识点6月6近日上考试报名场信息。各考试知识点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的截止时间为6月13日。
6、考试组织推行
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同负责考试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省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各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同负责当地区考生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工作,承担考试任务的各考试知识点负责考试的组织推行工作。
7、相关需求
(一)各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大对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考试组织推行和安全保密工作。
(二)严格审核考试报名职员资格条件,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者,一律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对提供不真实材料或以不正当方法获得考试资格的,取消当年成绩,3年内不能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三)要通过各种传媒,加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和评审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当地所有符合条件职员准时报名考试。
附件:点击查询
1.辽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与评审专业目录
2.辽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
3.辽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辽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