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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疆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评审条件

来源:www.dmqrru.com 2025-04-13


2025年新疆自治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评审条件如下,各位需要参加2025年新疆自治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考生请详细情况阅读此文件,并筹备好考试报名及评审材料:
1、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评审对象为自治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临床医学、药学、疾病预防控制、中医民族医药、妇幼保健等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职员和援疆专业技术职员;
(二)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职员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三)评审条件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原自治区卫生厅下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人办发〔2025〕113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人办发〔2025〕261号》、《关于做好目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新人社办发〔2025〕53号)规定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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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称外(汉)语需要根据自治区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自治区职称外(汉)语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新人社发〔2025〕89号)、《关于做好目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新人社办发〔2025〕53号)规定实行;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报考条件根据自治区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规定》(新人社发〔2025〕90号)、《关于做好目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新人社办发〔2025〕53号)实行。申报职员凭计算机成绩合格单原件进行申报,材料申报前未获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不能申报任职资格评审。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公告
伊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事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现将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实行中有什么建议或建议,望准时告知大家。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厅
二〇一二年7月10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科技进步和公共卫生事业的进步,结合自治区实质,拟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职员和援疆专业技术职员。
第三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要拥有以下思想政治条件:
(一)拥护中共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学术作风端正,诚实诚信,有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职位职责,任职以来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第四条 职称外(汉)语水平,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六条 继续教育培训,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七条 卫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有关部门的需要。
第八条 地、州、市级以上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的大夫晋升副主任医师前,须到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累计满1年,副主任医师晋升主任医师前,须到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累计满6个月。
第九条 主任医师(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主任医师(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工作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
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常识和专业技术常识;学会本专业国内外近况及发展势头,对本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并能提出革新性建议,承担本专业科研课题,并能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
(三)实践能力(历程)、营业额成就
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职员拥有下列条件中的3项,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员拥有下列条件中的2项:
1.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重大病例的诊疗工作;按期组织病例讨论和查房,须提供经单位审核认同的,可以体现本人专业水平的5份客观病历或主刀手术记录复印件和每年25次的门诊或会诊记录。
2.具备肯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对本专业下级专业技术职员的指导能力。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职员,在任职期内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讲坛至少15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或进修、实习医师历程;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员,在任职期内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讲坛至少12次,有带教1名住院医师或进修、实习医师历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员须完本钱人组织推行的15次专题健康教育讲坛。公共卫生专业技术职员应拥有承担本专业范围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置、风险评估的能力,并需提供本人主持完成的疾病监测或调查报告、疫情处置策略(预案)、本专业剖析评价报告5份。医疗与教学相结合的单位,须完成教学任务。
3.担任副主任医师期间,主持或作为主要承担人完成的科研项目在工作中获得显著成效,并撰写课题设计或推行建议,组织推行、写作总结报告或论文(自治区三级医院申报职员在任职期内参与2项以上院内本专业科研课题,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4.参加自治区以上科研项目1项(限前5名,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5.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6.在任职期内有本专业创造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专利证书为准)。
7.任职期内获得自治区以上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专业性奖项1项;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员获得地州市以上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专业性奖项1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四)著作、论文
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职员拥有下列条件中的2项(1-3项任选1项,4-5项任选1项);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员拥有下列条件1-3项中的1项。
1.任职期内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译著、合著书本1部(编委以上,字数高于10万字)。
2.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职员,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限前2名作者,其中2篇为第一作者);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员,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限前2名作者,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须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发表,需要字数高于1200字)。
3.任职期内参与撰写医学类专业教程1部(编委以上)。
4.任职期内参加过以上本专业学术交流会议,并有学术交流论文3篇(以论文集为准)。
5.任职期内写作的可以体现本人专业水平的经验报告1篇,并由3名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正高级同行专家鉴别推荐。
第十条 副主任医师(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1、
1.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职员,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地州市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员,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同等学历者,担任主治医师(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职务5年以上。
3.在地、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职员,先工作后获得本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2年以上,担任主治医师(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职务5年以上。
4.在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员,先工作后获得本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8年以上,先工作后获得本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2年以上,担任主治医师(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职务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
系统学会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常识;熟知本专业国内外近况及发展势头,学会新理论、新常识和新技术,并用于实践。
(三)实践能力(历程)、营业额成就
拥有下列条件中的2项:
1.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学会本专业技术操作,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病例的诊疗工作;按期进行病例讨论和查房;须提供经单位审核认同的,可以体现本人专业水平的3份客观病历或主刀手术记录复印件和每年25次的门诊或会诊记录。
2.具备肯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对本专业下级医师的指导能力。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职员,在任职期内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讲坛至少10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或进修、实习医师历程;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员,在任职期内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讲坛至少8次,有带教1名住院医师或进修、实习医师历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员须完本钱人组织推行的10次专题健康教育讲坛。公共卫生专业技术职员应拥有承担本专业范围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置、风险评估的能力,并需提供本人完成的疾病监测或调查报告、疫情处置策略(预案)、本专业剖析评价报告3份。医疗与教学相结合的单位,须完成教学任务。
3.能依据本专业工作需要提出科研课题,完成课题设计,组织推行,写作总结报告(自治区三级医院申报职员在任职期内须参与1项以上院内本专业科研课题,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4.参加地州市以上科研项目1项(限前5名,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5.获地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6.在任职期内有本专业创造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专利证书为准)。
7.任职期内获得地州市以上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专业性奖项1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四)著作、论文
拥有下列条件之一(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职员1-3项任选1项,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员1-5项任选1项)。
1.任职期内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译著、合著书本1部(编委以上,字数高于10万字)。
2.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限前2名作者,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须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需要字数高于1200字)。
3.任职期内参与撰写医学类专业教程1部(编委以上)。
4.任职期内参加过自治区以上本专业学术交流会议,并有学术交流论文2篇(以论文集为准)。
5.任职期内写作的可以体现本人专业水平的经验报告1篇,并由3名地州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正高级同行专家鉴别推荐。
第十一条 主任护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参照主任医师(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的学历、资历条件实行。
(二)学识水平
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常识;学会本专业国内外近况及发展势头,对本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并能提出革新性建议,承担本专业科研课题,并能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
(三)实践能力(历程)、营业额成就
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职员拥有下列条件中的3项,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员拥有下列条件中的2项:
1.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能独立解决并指导本专业复杂、危重病例的护理工作;按期主持召开护理病例讨论和查房,须提供经单位审核认同的,可以体现本人专业水平的5份护理病历复印件。
2.具备肯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对本专业下级护理职员的指导能力。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职员,在任职期内为下级护理职员、进修护理职员讲授专题讲坛至少15次,有带教2名护理职员或进修、实习护理职员历程;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员,在任职期内为下级护理职员、进修护理职员讲授专题讲坛至少12次,有带教1名护理职员或进修、实习护理职员历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员须完本钱人组织推行的15次专题健康教育讲坛。医疗与教学相结合的单位,须完成教学任务。
3.担任副主任护师期间,主持或作为主要承担人完成的科研项目在工作中获得显著的成效,并撰写课题设计或推行建议,组织推行、写作总结报告或论文(自治区三级医院申报职员在任职期内参与2项以上院内本专业科研课题,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4.参加自治区以上科研项目1项(限前5名,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5.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6.在任职期内有本专业创造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专利证书为准)。
7.任职期内获得自治区以上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专业性奖项1项;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员获得地州以上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专业性奖项1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四)著作论文
参照主任医师(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的著作论文条件实行。
第十二条 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参照副主任医师(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的学历、资历条件实行。
(二)学识水平
系统学会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常识;熟知本专业国内外近况及发展势头,学会新理论、新常识和新技术,并用于实践。
(三)实践能力(历程)、营业额成就
拥有下列条件中的2项:
1.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学会本专业技术操作,能解决本专业复杂、危重病例的护理工作;按期进行护理病例讨论和查房,须提供经单位审核认同的,可以体现本人专业水平的3份护理病历复印件。
2.具备肯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对本专业下级护理职员的指导能力。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职员,在任职期内为下级护理职员、进修护理职员讲授专题讲坛至少10次,有带教2名护理职员或进修、实习护理职员历程;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员,在任职期内为下级护理职员、进修护理职员讲授专题讲坛至少8次,有带教1名护理职员或进修、实习护理职员历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员须完本钱人组织推行的10次专题健康教育讲坛。医疗与教学相结合的单位,须完成教学任务。
3.能依据本专业工作需要提出科研课题,完成课题设计,组织推行,写作总结报告(自治区三级医院申报职员在任职期内须参与1项以上院内本专业科研课题,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4.参加地州市以上科研项目1项(限前5名,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5.获地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6.在任职期内有本专业创造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专利证书为准)。
7.任职期内获得地州市以上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专业性奖项1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四)著作论文
参照副主任医师(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的著作论文条件实行。
第十三条 主任药师(技、中药、民族药)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参照主任医师(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的学历、资历条件实行。
(二)学识水平
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常识;学会本专业国内外近况及发展势头,对本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并能提出革新建议,承担本专业研究课题,并能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
(三)实践能力(历程)、营业额成就
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职员拥有下列条件中的3项,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员拥有下列条件中的2项:
1.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可以主持指导处方点评,可以指导临床合理用药,须提供经单位审核认同的,可以体现本人专业水平的5份处方点评总结,或每年25次的会诊记录;可以对中药饮片、制剂加工生产过程提出革新性建议;可以指导各种实验检查仪器的操作过程,可以精确剖析实验检查报告。须经单位审核认同并出具有关证明。
2.具备肯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对本专业下级药(技)师的指导能力。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职员任职期内为初级药(技)师、进修职员讲授专题讲坛至少15次,有带教2名初级药(技)师、进修职员历程;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职员任职期内为初级药(技)师、进修职员讲授专题讲坛至少12次,有带教1名初级药(技)师、进修职员历程。医疗与教学相结合的单位,须完成教学任务。
3.担任副主任药(技)师期间,主持或作为主要承担人完成的科研项目在工作中获得显著的成效,并撰写课题设计或推行建议,组织推行、写作总结报告或论文(自治区三级医院申报职员在任职期内参与2项以上院内本专业科研课题,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4.参加自治区以上科研项目1项(限前5名,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5.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6.在任职期内有本专业创造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专利证书为准)。
7.任职期内获得自治区以上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专业性奖项1项;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员获得地州市以上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专业性奖项1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四)著作论文
参照主任医师(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的著作论文条件实行。
第十四条 副主任药师(技、中药、民族药)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参照副主任医师(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的学历、资历条件需要实行。
(二)学识水平
系统学会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常识和专业技术常识;熟知本专业国内外近况及发展势头,学会新理论、新常识和新技术,并用于实践。
实践能力(历程)、营业额成就
拥有下列条件中的2项:
1.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学会本专业技术操作,可以组织参与处方点评,可以准确剖析临床合理用药,须提供经单位审核认同的,可以体现本人专业水平的3份处方点评总结,或每年25次的会诊记录;可以对中药饮片、制剂加工生产过程提出革新性建议;可以独立并熟练学会各种实验检查仪器的操作,可以准确剖析实验检查报告。须经单位审核认同并出具有关证明。
2.具备肯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对本专业下级药(技)师的指导能力。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职员在任职期内为初级药(技)师、进修职员讲授专题讲坛至少10次,有带教2名初级药(技)师或进修、实习职员的历程;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员在任职期内为初级药(技)师、进修职员讲授专题讲坛至少8次,有带教1名初级药(技)师或进修、实习职员的历程。医疗与教学相结合的单位,须完成教学任务。
3.能依据本专业工作需要提出科研课题,完成课题设计,组织推行,写作总结报告。(自治区三级医院申报职员在任职期内须参与1项以上院内本专业科研课题,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4.参加地州市以上科研项目1项(限前5名,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5.获地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6.在任职期内有本专业创造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专利证书为准)。
7.任职期内获得地州市以上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专业性奖项1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四)著作论文
参照副主任医师(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的著作论文条件实行。
第十五条 民族医(药)主治(主管)医(药)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1、
1.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担任民族医(药)师职务满4年以上。
2.本专业大专、中专毕业,担任民族医(药)师职务满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及工作营业额
熟知本民族医药学理论,能阅读本民族医学经典著作。有肯定的临床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的问题和容易见到的危、重病症,有较好的疗效。基本学会本民族药材的采集、炮制、加工、制剂等传统技术。能参加科研工作,采集本专业技术资料,能担任本专业普通的讲课,具备培养下级医(药)师的能力。
(三)著作论文
担任民族医(药)师职务期间,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第十六条 民族药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1、
1.本专业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
2.本专业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以上。
3.本专业中专毕业,担任民族药士职务满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及工作营业额
基本熟知本民族医药学理论,知道本民族医药学经典著作。能基本学会常用本民族药材的采集、炮制、加工、制剂等传统技术,能指导药士业务技术工作。
第十七条 农牧区主任医师(技、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级在牧业医院、县(市、区)所辖乡镇的中心卫生院、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医、技专业(不含药、护专业)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员。
(二)学历资历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受聘副主任医(技)师工作满5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8年以上,受聘副主任医师(技)师工作满5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2年以上,受聘担任副主任医(技)师工作满5年以上。
(三)学识水平
学会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常识,熟知有关专业常识,并能应用于实质工作。
(四)实践能力(历程)、营业额成就
1.有较丰富的农村卫生工作实践经验,能熟练处置本专业容易见到病、多发病,工作营业额显著。
2.具备在本单位指导和组织专业技术工作、培养下级卫生技术职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五)著作论文
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刊发表的论文,需要字数高于1200字。
第十八条 农牧区副主任医师(技、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级在牧业医院、县(市、区)所辖乡镇的中心卫生院、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医、技专业(不含药、护专业)的卫生技术职员。
(二)学历资历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受聘主治(管)医(技)师工作满5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以上,受聘担任主治(管)医(技)师工作满5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以上,受聘担任主治(管)医(技)师工作满5年以上。
(三)学识水平
学会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常识,熟知有关专业常识,并能应用于实质工作。
(四)实践能力(历程)、营业额成就
1.有较丰富的农村卫生工作实践经验,能熟练处置本专业容易见到病、多发病,工作营业额显著。
2.具备在本单位指导和组织专业技术工作、培养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3.须在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1年。
(五)著作论文
结合本专业写作1篇任现职以来代表个人业务能力和水平的工作报告。
第十九条 破格晋升条件
(一)学历条件不拥有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员,除拥有正常晋升条件中的学识水平和实践能力(历程)、营业额成就条件外,应拥有下列条件:
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项(1-3项任选2项,4-5项任选1项);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项(1-3项任选1项,4-5项任选1项)。
1.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职员,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限前两名作者,其中3篇为第一作者);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员,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限前两名作者,其中2篇为第一作者)。须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需要字数高于1200字)。
2.任职期内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译著、合著书本1部(编委以上,字数高于10万字)。
3.任职期内参与撰写医学类专业教程1部(编委以上)。
4.任职期内参加过以上本专业学术交流会议,并有学术交流论文3篇(以论文集为准)。
5.任职期内本人写作的本专业经验报告3篇,并由3名在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正高级同行专家鉴别推荐。
(二)学历条件不拥有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员,除拥有正常晋升条件中的学识水平和实践能力(历程)、营业额成就条件外,应拥有下列条件:
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项(1-3项任选2项,4-5项任选1项);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项(1-3项任选1项,4-5项任选1项)。
1.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职员,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限前两名作者,其中两篇为第一作者);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员,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限前两名作者,其中一篇为第一作者)。须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需要字数高于1200字)。
2.任职期内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译著、合著书本1部(编委以上,字数高于10万字)。
3.任职期内参与撰写医学类专业教程1部(编委以上)。
4.任职期内参加过自治区以上本专业学术交流会议,并有学术交论文3篇(以论文集为准)。
5.任职期内本人写作的本专业经验报告2篇,并由3名在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正高级同行专家鉴别推荐。
第二十条 其他
(一)任职期内,年终考核中被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的时间,不做为任职年限计算。
(二)工作中遭到书面通报批评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延缓1年申报。
(三)有下列情形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延缓2年申报:
1.因医德医风、责任心、服务态度等方面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2.有敲诈、勒索、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财物行为遭到书面处分者。
(四)有下列情形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延缓3年申报:
1.定性为1、2、三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
2.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和计算机、外语、专业考试成绩单,剽窃别人成就者。
第二十一条 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自治区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的公告》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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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需要:1、考区为河南,考试知识点请选择单位所属的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省直单位请选择省直。2、照片需要:在线报名时须上传近一个月内白色背景彩色数码照片,不能化浓妆,头发不可以遮住双耳,常戴眼镜者可以佩带眼镜,不能用美颜软件照片文件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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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5年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报名职员须符合学历、资历、专业等基本条件和职位设置条件。“省卫高”基本条件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基卫高”基本条件见《关于进一步改革健全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推行建议》。职位设置条件依据考试报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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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杭州临安区卫生高级职考试报名公告[

智学网从健康临安公众号获悉,2025年浙江杭州临安区卫生高级职考试报名公告已公布,现场确认时间5月8日-5月十日,具体详细情况如下:1、考试报名条件1.副主任医师申报条件:拥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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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湖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

智学网从湖州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公众号获悉,2025年浙江湖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需知已公布,交费时间5月24日起,具体详细情况如下:2025年浙江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4月20日全方位启动,考试时间为7月1—2日,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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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台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

智学网从台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5年浙江台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已公布,现场确认4月21日起,具体详细情况如下:依据《浙江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关于202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公告》(浙医管中心〔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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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舟山定海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智学网从定海区人民政府获悉,2025年浙江舟山定海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需知已公布,请有关职员仔细阅读,具体详细情况如下:2025年浙江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工作将于4月20日全方位启动,考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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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绍兴柯桥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智学网从柯桥区人民政府获悉,2025年浙江绍兴柯桥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需知已公布,确认时间5月5日起,具体详细情况如下: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1、考生于2025年4月20日至5月十日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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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宁波鄞州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考试报名现

智学网从宁波鄞州区人民政府获悉,2025浙江宁波鄞州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公告已公布,交费时间5月24日起,具体详细情况如下: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其他医疗卫生单位:依据浙江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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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报

智学网从河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5年河北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公告》得知,2025年河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报名日期、条件及入口已公布,4月20日至5月6日进行报名,具体详细情况如下:1.报名日期网上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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